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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医保慢性病报销及个人账户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05 08:03:4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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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医保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今年医保政策有调整。请问事业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比例还是3.4%吗?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有变化吗?个人账户的余款如何给其他家庭成员使用?
市医保局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1-07-06 18:56:02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六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和划入比例均无变化。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也无变化。关于个人账户的余款如何给其他家庭成员使用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精神和要求,省、市医保部门结合实际,正在研究相关政策。
已电话联系您,告知相关医保政策,您表示理解和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可咨询市医保局,联系电话0564-337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