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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申领时间、所需材料
            
        
                留言时间:2024-02-02 15:38:1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4013
            
            | 受理单位: | 市医保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六安市直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时间,是在生产前还是生产后多久内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市医保局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4-02-05 19:53:3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六人社秘【2015】287号)文件规定,职工生育保险是由单位缴纳,且在生产之前连续缴纳满6个月(不含补缴),第7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按企业缴费的人员可申领生育津贴,在产假期满当月(158天),180天内填写生育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并单位盖章,携带相关材料(结婚证、准生证、出院小结、婴儿出生证明、社保卡等)至线下医保窗口申领。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发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医保局窗口,联系电话0564-12345医保专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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