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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4年度六安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六安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厦三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057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围绕医保领域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共公开政府信息604条,主动发布政策法规18条,及时发布财政资金26条、行政权力运行14条、招标采购15条、乡村振兴27条。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定期发布非乙类医用设备采购、医疗救助、医疗保险价格目录和资金使用等信息39条。围绕参保群众痛点难点,发布主动回应182条。举办政府开放日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3次,及时发布政策解读52篇,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逐月梳理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依托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持续规范受理渠道和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办理件的全量管理、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溯,不断提升办理质效。202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一年度结转2件,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落实重大民生决策意见征集制度,今年开展意见征集4次。2024年,我局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完整进行公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安全管理,配合做好门户网站的安全防护检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打造以网站为主阵地,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为辅助的信息公开矩阵,实现政策法规、药品目录等“一键”查询,延伸信息公开触角。举办政务服务我直播医保专场,累积观看人数2万余人,现场答疑30余次。发布医保政策地图,打造政策咨询“码上查”、业务办理“一号问”,推动所有医药机构公共区域实现微信“扫码知政策”。开展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监测人口等人群“人人见面”宣讲活动。共发放宣传折页5万余张,口袋书、明白纸1万余本,开展医保政策讲座培训百余场,制作医保好声音等视频、H5、海报等文化产品近50个,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依托市县区三级经办体系和医保服务站点,搭建政策咨询平台,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策解读服务指引,年接待量30万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健全调度统筹、任务分工等运行机制,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科室单位履职抓的工作格局。全面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科学谋划年度重点任务,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到应公开事项职责不漏、焦点不偏、内容不空,实行“周晾晒、月调度、季通报”,及时查漏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专班、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民互动性和参与性;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意见征集不广泛、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我局要求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文件起草前必须开展意见征集,通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座谈会、举办政府开放日等方式,广泛问计于民,并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建立任务清单,对于公开事项细化到科室、压实到个人,做到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型工作。一是“颗粒化”解读。深入挖掘政策要点,实现解读“化繁为简”,通过媒体解读、图片解读、简易问答、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31条,切实将政策含金量转化为群众获得感。细化职工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生育保险等政策兑现事项10余项,助推医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二是“场景化”宣讲。制作“医保好声音”系列宣传视频30多个,提高政策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阵地优势,举办“医保大讲堂”“医保小讲堂”10余次,实现医保政策公开零距离。制作宣传影像制品,用好乡村“小喇叭”,唱响医保“好声音”。三是“精准化”回应。深挖政务公开内涵,不断提升群众服务体验。推出短信通知服务,做到医保结算讲得清、群众花费看得见,共发送短信10万余条。设置“我向医保吐吐槽”专栏,找准群众急难愁盼,促进服务质量再提升、效率再提速。2024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件,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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