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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医保局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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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5年度六安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六安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厦三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02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条。其中,发布政策法规9条,财政资金信息12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7条。优化专栏设置,适时公开医药服务价格目录、医疗救助数据、医保药品目录及资金使用等重点信息44条。针对参保群众普遍关注的高频和热点问题,发布主动回应信息122条。全年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医保数据定向发布会2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7篇。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整理并及时公开申请目录,依托统一平台规范受理与办理,实现全流程留痕、可追溯管理。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依法依规在法定期限内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安全。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前审查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落实重大民生决策意见征集制度,年内就重要政策开展意见征集3次。全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已通过专栏规范公开。持续加强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的安全防护与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一网多端”矩阵,运用新技术、新载体延伸公开触角,提升政策到达率。以政府网站为主阵地,优化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等移动端服务,实现政策法规、医保“三大目录”的迅捷查询。发布医保政策“明白纸”,推动全市医药机构公共区域实现微信“扫码知政策”。针对特困人员等群体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人人见面”宣讲。全年印发政策一封信、宣传折页140万张。策划推出“三国说医保”系列短视频,以场景化叙事解读政策,全网浏览量突破300万。创新运用DeepSeek大模型技术,搭建医保智能AI客服系统,累计提供智能问答服务3000余次,实现“政策咨询码上查、业务办理一号问”。

      (五)监督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有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完善建立“党组统抓、分管主抓、班子协同抓、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研究分析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制定并印发《2025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重点突出、内容务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举措。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与传播效果有待增强。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医保政策文件,其解读材料在语言通俗化、形式多样化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利用新媒体渠道进行精准推送和互动传播的效能需进一步挖掘,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知晓度和理解度仍需加强。二是数据开放与利用水平有待提升。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前提下,医保相关数据资源的归集、共享和开放程度尚不充分,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公共服务优化和社会监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与“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公众参与互动的深度与实效有待拓展。重大决策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渠道虽已建立,但意见吸纳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和结果运用透明度仍需完善。线上线下政民互动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高,运用公开手段有效疏导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的敏感性和时效性需持续加强。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优化政务服务体验、强化社会监督参与为核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政策解读,提升传播效能与到达率。组建由业务骨干、专家学者、媒体人士参与的解读团队,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制作文字、图解、短视频、直播访谈、案例问答等多元化解读产品。二是推进数据赋能,深化开放共享与智慧应用。在依法依规、确保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系统梳理医保公共数据资源,制定并动态更新数据开放清单。三是拓展公众参与,构建闭环管理与常态互动。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分类反馈与公开说明制度,通过官网专栏集中公布意见征集结果、采纳情况及理由,形成“征集-反馈-运用”完整闭环,提升公众参与感和认同度。

      (二)2024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不足、长效工作机制需完善等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及群众咨询、信访集中领域,系统梳理并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加大医保政策调整、药品目录更新、打击欺诈骗保等公众高度关注信息的公开力度和解读深度,提升了信息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增强搜索功能的同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政策图解、动画视频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有效扩大了公开范围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型工作。一是转化解读。从“文件语”到“百姓话”,增强政策可读性。聚焦异地就医、慢性病报销等群众关切的高频事项,组织业务骨干联合媒体、社区代表组建“政策翻译组”,对专业条款进行口语化、案例式解读。全年印发政策一封信、宣传折页140万份,并创新推出《当诸葛丞相让你缴医保》系列短视频,借助传统文化元素实现情感共鸣,全网浏览量超300万,推动政策内涵与群众语言有效对接。二是融合渠道。从“单点发布”到“多维触达”,拓展宣传覆盖面。构建“线上+线下+频谱”全场景宣传体系。线上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制作《医保面对面》专题短视频10期,同步入驻学习强国等平台,全年发布稿件117篇;线下在公交车身、城市地标屏滚动播放参保指南,实现“抬头可见”;依托广播电台早晚高峰开设《医保小贴士》栏目,以短音频每日解答一题,融入市民生活场景。三是升级服务。从“政策咨询”到“一键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引入DeepSeek大模型技术,搭建医保智能AI客服系统,围绕25类服务场景构建4万余条知识库,支持动态更新与智能识别。系统实现“语音问、文字答、一键办”闭环服务,累计提供服务3000余次,满意度达99.8%。通过分析AI客服高频问题,持续优化政策解读与宣传策略,推动政务公开从“告知型”向“服务型”深化。2025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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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0564-3370573(办公室)政策咨询电话:12345转医保专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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