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1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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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处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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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34150301244 |
裕安区固镇镇苏小店村卫生室 |
裕安区固镇镇苏小店村 |
中止协议 |
2026年10月27日 |
特此通告。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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