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解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3家解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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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处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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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34150300718 |
六安市裕安区顺安大药房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兴美花园四期79号 |
终止协议 |
2026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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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34152200756 |
霍邱县秦良环大药房 |
霍邱县孟集镇汲东社区 |
终止协议 |
202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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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34152200478 |
霍邱县连会大药房有限公司 |
霍邱县彭塔镇彭塔街道 |
解除协议 |
2026年8月3日 |
特此通告。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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