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1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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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处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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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34150300990 |
六安市裕安区新江家店大药房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新街江神路菜市场 |
解除协议 |
2026年3月20日 |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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