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审定,拟将以下1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现公示如下:
|
序 号 |
统筹区 |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级别 |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 |
|
1 |
叶集区 |
叶集海豚脑康医院 |
一级 |
H34150400107 |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致电咨询电话0564-3370232。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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