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中心统筹管理科发布时间:2025-09-15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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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六安市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商保承办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踊跃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商保承办服务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近三年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未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等;

(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名录登记,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四)具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

(五)在项目所在地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评审场所;

(六)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擅长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专业领域,近三年从事过与本次采购项目规模、类型相似的招标代理工作,业绩优良;

(九)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具备CA证书;

(十)指派至少一名专职从业人员常驻业主单位或附近固定区域提供服务。

三、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

四、选择标准

在满足以上所有实质性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法进行比选,如出现相同最低价,由业主单位综合考量择优选择一家代理公司进行委托。

五、比选材料

报名参选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构简介,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二)采购代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内容、异议处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服务保障等);

(三)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四)招标代理服务报价单(格式自拟);

(五)参选者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六、材料递交

(一) 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7:30;(二) 递交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社大厦2楼224室,1348607291@qq.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0564-3376070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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