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解除、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4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家解除、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处理时间 |
1 |
P34150400839 |
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济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
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街道07-555号 |
解除协议 |
2025年5月21日 |
2 |
P34150200736 |
六安市金安区中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
六安市金安区南屏苑小区菜市场门面120号 |
中止协议 |
2025年5月12日-11月11日 |
特此通告。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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