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4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家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1 |
P34150200877 |
六安市椿中大药房有限公司 |
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椿树中学斜对面 |
终止协议 |
2 |
P34150201516 |
安徽民授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栖凤店 |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栖凤苑小区S11楼5号门面房 |
终止协议 |
特此通告。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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