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直医疗机构第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情况的公示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发布时间:2024-05-2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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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市直医疗机构落实第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对结余留用资金进行测算,现将考核分值及结余留用金额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27日—6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六安市医疗保障局(招采科)提出书面意见并附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

联系电话:0564-3376031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4527


 

附件:

市直医疗机构考核分值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第三批考核得分

第四批考核得分

第五批考核得分

1

六安市人民医院

80

79

79

2

六安市中医院

94

95

95

3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00

100

100

4

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80

/

79

市直医疗机构结余留用金额

医疗机构名称

第三批结余留用金额

第四批结余留用金额

第五批结余留用金额

六安市人民医院

3242629.4

854397.69

2099960.38

六安市中医院

1359094.7

1030912.80

2530219.1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026733.48

1391736.01

1619763.96

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33.19

/

5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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