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淮南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霍邱东湖路店主动申请,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现解除淮南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霍邱东湖路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
特此通告。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