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六安康而乐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
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协议的通告
依六安康而乐医药有限公司、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霍邱一店主动申请,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现解除六安市康而乐医药有限公司、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霍邱一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
特此通告。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