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政策“明白纸”】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篇
1.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答: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虽不符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2.救助对象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过渡期内,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进入保障年度后新认定为救助对象的不再追补资助。
3.救助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答: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行公平普惠政策,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均享受统一的普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救助对象的大病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答: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5.救助对象在异地就医是否给予医疗救助?
答:对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6.救助对象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按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设定年度救助起付标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不设起付标准;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1500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标准3000元。
7.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分别是多少?
答:特困人员救助比例9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75%,在起付标准以上,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7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救助比例6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
8.倾斜救助是怎么规定的?
答: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5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
9.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是怎么规定的?
答: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人员,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纳入依申请救助范围的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对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50%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