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优化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申报流程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0-02-05 17:24
字号:

六医保秘〔2019〕71号


各县区医保局、医保中心,各医保定点医院,参保人员:

为改变当前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申报时间长、办事不便的现 状,努力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更加便利的医保经办服务,实现慢性 病健康网络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 求,依托医疗联合体建设、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根据《关于 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

划发[2018]22号)、《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 办法》(六人社秘〔2016〕357号)有关规定,现就慢性病门诊治疗 补助申报网办渠道和“一链式”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 、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专家委员会指定办公地 点,分别设在六安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中医院,负责指导全

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与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

院、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农村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建立健全慢性病健康管理网络,为 慢性病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并指导基层医务人员提 高合理用药水平。

二、申请人可以选择智慧政务皖事通或者政务服务医保窗口 提交申请表、疾病相关门诊或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单等材料原件。 经慢性病鉴定专家委员会评审确认的参保人员,核发慢性病就诊 证历,电子证历同时生效。就诊医院为参保人员提供慢性病门诊 治疗绿色通道,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 记录,确保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服务。

尿毒症透析等慢性病病种在市内联网结算首次确诊出院时, 由医保部门向参保人住院病历首页登记联系人发送确认通知短 信。收到确认通知的参保人自出院时间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六安市 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待遇。

三、 慢性病工作领导小组参与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以及治 疗方案制定、待遇评审鉴定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医疗机构需按 有关规定对慢性病患者进行诊治,其服务质量及参保人员满意度 作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重要考核指标。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30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