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医保协议“四规范” 筑牢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网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专班发布时间:2025-07-3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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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医保局“四规范”推进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推动构建精准高效的低收入人口医保服务新机制。

一是规范准入标准。按照“资质合规、服务优良、信息通畅、集采配备”原则,遴选一批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涵盖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所有村卫生室,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确保医疗救助资源精准覆盖。

二是规范服务内容。协议明确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执行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引导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三是规范医保结算。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及普通门诊费用。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结清个人应承担部分,有效减轻参保群众垫资压力和报销负担。

四是规范考核评价。完善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机制和动态退出机制,对医疗服务质量高、诊疗行为规范的医疗机构,予以鼓励支持。对医疗服务质量差,不按规定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按协议约定扣除相应的医保费用,直至解除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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