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四强化”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科发布时间:2024-04-1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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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六安市持续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药品服务。

强化协议管理。严格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零售药店定点评估、费用审核等经办管理工作。拟定补充协议,明确医保基金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销存管理、电子处方应用等内容。完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协议等情况的考核,对违反协议的严格处理,今年以来取消定点2家,暂停7家。

强化智能监管。全面做好定点药店智能监管审核端口接入安徽省医疗信息平台工作,把接入智能监管平台作为医保定点药房审批的必要条件,把进销存数据作为监管重点,运用智能监管系统及时审核,严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发生,确保基金规范支出。

强化重点检查。印发《六安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定点零售药店串换药品、空刷医保卡、倒卖药品等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依规依协议提供医保服务,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强化政策培训。加大政策培训力度,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工作,在定点医药机构和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开展政策解答宣讲,重点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政策,提高零售药店经营者、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履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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