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强化管理,推进医保服务“村村通”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霍山县发布时间:2025-02-21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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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要求,霍山县强化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服务管理,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组织部署落细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医疗卫生和医保服务工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调度,县财政安排近330万元保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正常运转。县卫健、医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支付方式、医保服务、信息化建设等进行规范。市医保局支持32台、县医保局自筹资金购买46台刷脸设备,全部投入到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一步提升村级医保服务水平。

定点管理应纳尽纳。按照“乡镇申报、县级评估”流程,符合条件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由辖区乡镇卫生院集中申报医保定点,县医保部门及时组织评估验收。截至目前,全县139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并开通了医保专网,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结算及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扣等医保服务“村村通”。规范医保费用结算,明确村级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保报销费用由医保中心直接拨付,解决村医垫付医保基金兑付不及时的后顾之忧,着力提高村级医保服务积极性。

药品供应保质保量。研究制定《霍山县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品清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遴选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两病”门诊、“门诊统筹”常用药品320个品种,实行“零差率”销售。督促县医共体总院加强中心药房建设,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和配备使用管理机制,及时足量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满足广大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医购药和医保结算需求。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管理,引导村级医疗机构优先选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降低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监督管理常态长效。县医保局制定能力提升计划,2024年开展村医医保政策培训3期、400余人参训,提升村级医保服务能力。按月通报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医保结算情况,对医保结算数据较少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协议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结算单据审核,规范村医诊疗服务行为。县纪委机关牵头,县卫健、医保部门联合开展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提醒谈话、协议处理和行政处罚,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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