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强组织、建机制,提升医疗救助质效
为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做好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工作,霍山县医保局强化组织,健全制度,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升医疗救助托底效能。
统筹协调有力。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报纳入全县50项民生实事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成立民生实事领导小组,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提请县级层面统筹调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
制度体系健全。联合财政等部门先后出台《霍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霍山县医疗救助操作规程》,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方式和救助程序,构建医疗救助制度体系,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
资金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申请县财政及时足额配套医疗救助资金;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分账核算、专款专用。2024年筹集医疗救助专项资金2783.3万元,其中县级配套1880万元、占比67.5%。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救助台账和档案管理,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及公示制度,确保救助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救助程序便民。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困难群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办理、“一单制”结算;建立“政策找人”机制,主动比对患者身份属性和医保结算信息,对新认定救助对象当年未获“一站式”救助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追溯救助;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权限下放至乡镇,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程序,由村镇代办依申请救助。2024年1-10月份“一站式”救助7.28万人次2047.66万元、追溯救助和依申请救助77人次109.43万元,实现“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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