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探索职工医保总额控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在省、市医保部门精心指导下,霍山县紧密结合医疗保障综合改革省级试点,探索实施职工医保基金总额控制。
精心制定方案。年初,组织县医保、财政、卫健等部门充分调研论证,研究制定《霍山县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管理办法》,自2024年起,按照“总额预算,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原则,对医共体总院使用职工医保实行总额控制管理。医共体总院根据各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编制二级分配方案,将医保基金支出由医共体“利润”变为“成本”,促使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做到“三合理一规范”,从而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科学编制预算。以上年度职工医保人均基金支出为基数,参照前三年平均增长幅度,结合上年度次均住院费用、在职退休比、住院率、基金支出进度等指标,确定年度医共体职工医保基金控制预算总额。以上一年度相关指标为重要依据确定预算总额,可以促使医疗机构合理诊疗、有效控费,既有利于医共体节约本年度医保基金而获取较多奖励资金,也有利于提高下年度医共体预算总额。
规范基金管理。医保部门根据年度预算总额,预留质量保证金、集中带量采购资金、县域外结算资金后,分月拨付至医共体总院,由总院编制二级预算并及时拨付至各医疗机构。同时规定,年度总额控制基金有结余的,70%部分作为奖励由医共体总院留用,30%部分返回基金账户;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超支的,由职工医保历年结余基金适当补助。
1-9月份,该县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5312.5万元,支出进度71.51%,住院人次和基金支出同比分别下降1.97%和19.19%,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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