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医保局:聚力推进DRG 全力改革惠民生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舒城县医保局发布时间:2024-07-12 16:36
字号:


近年来,舒城县坚持试点先行、部门联动、攻坚克难、推深做实,全力以赴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创了“基金可持续、群众得实惠、医院能发展、医保惠民生”的新局面。

全方位发力,激发改革动力。舒城县医保局坚持多方参与,激发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动力,形成改革合力。组建队伍,强化领导。舒城县医保局成立DRG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按照DRG付费政策、基金结算、信息技术、部门对接、宣传培训和监测监管等职责,实行任务分工,进一步压实试点医疗机构和相关股室的工作责任,确保DRG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如期上线、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示范引领。2022年1月在舒城县人民医院和舒城县中医院先行试点DRG付费结算,全面总结经验,形成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稳步推进。2023年8月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县二级医疗机构,2023年10月起,再次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县内一级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县28家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了DRG付费结算。

全过程着力,提升改革活力。为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见成效,舒城县医保局不断提升医保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强化举措,高标准推动DRG支付改革纵深发展。学习培训,提升能力。舒城县医保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就DRG付费政策、病案填写、结算清单上传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解读培训。同时,强化内部培训,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就DRG支付政策座谈讨论,让经办人员对政策从整体到细节全面了解,提高业务水平。数据分析,补齐短板。组织专家和业务人员开展数据解析,针对每月DRG支付结算数据,深入医疗机构开展分析点评,查找问题症结。深入科室、病组、病案等节点核查DRG未入组病案、费用极高病案、费用极低病案等,深挖医疗机构和DRG运行中的问题根源,找准解决措施,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建议。绩效考评,常态监管。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实现医疗服务行为的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充分利用考核评价成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DRG支付管控作用。建立考核机制,将考核指标重点落在控费、质量、合规性等方面,促使定点医疗机构保质保量推进改革任务,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全链条用力,增强改革定力。舒城县DRG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次均费用下降、平均床日减少、医保基金效率提升的良好效果。费用下降,群众减负。2023年舒城县2家医共体牵头医院次均住院费用比上年度下降624.22元,下降10.34%;群众个人自付比下降0.7%;21家乡(镇)卫生院DRG开展前后次均费用下降447.41元,下降20.26%,呈现出次均费用和个人负担“双降低”的良好局面。床日缩减,资源释放。住院病人的最大心愿就是早回家、少花钱、看好病。前不久,74岁的陈女士因脑梗塞在舒城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她这次住院5天,花费4090元,比以往少住4天,总费用节省1800元。缩短住院时间不仅减轻了患者负担,也为医院腾出宝贵的医疗资源,有效缓解了患者“住院难”的问题。2023年人均床日下降0.03人天。基金增效,服务提优。通过实施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牛鼻子”作用,倒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引导医护人员在临床路径的基础上开展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和合理用药,让医疗回归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本质,充分体现医疗价值和价值医疗。舒城县2家医共体牵头医院,2023年住院总费用较上年度上涨15.00%,而按DGR支付医保基金上涨仅为7.30%,倒挂50%以上。

实施DGR付费,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减轻了参保群众负担,有效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呈现出“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