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终止)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中心综合业务科发布时间:2025-03-1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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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六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六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中止(终止)以下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地址

类别

原因

1

H34150202239

六安市金安区许海燕诊所

六安市皋城路文华家园6118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

2

P34150200836

六安市皋陶大药房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陶社区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特此通告。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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