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调整2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发布时间:2024-05-2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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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积极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经价格调查及成本测算、专家论证、调价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对部分技术劳务价值高、价格长期未调整、临床矛盾突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专项调整,于61日起执行。

此次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包括急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等4个诊察类项目;急诊室重症监护、新生儿护理2个护理类项目;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等2个治疗操作类项目;以及颅底肿瘤切除术、甲状腺癌根治术、肺叶切除术、食管癌根治术等14个手术类项目。价格调整后,原医保支付政策、本年度总额预付和DRG病组支付标准不变。

为强化医疗服务价格与医用耗材集采协同联动,此次价格调整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医疗服务价格协同联动机制。此次调整的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表面置换术、脊柱椎间融合器植入植骨融合术等3个调价项目涉及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和省级组织骨科植入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需分别评估上一采购年度髋关节、膝关节、骨科脊柱相关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自调价通知执行之日起1年内,按调整前收费标准执行,有效推进集采降价结果落地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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