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违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第四批)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保局发布时间:2025-03-0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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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涡阳县仁民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涡阳县医保局接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发现,2024年7月期间,涡阳县仁民药房为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郭氏宗正堂按摩店提供医保费用结算,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48元。

涡阳县医保部门依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如下:

1.追回涡阳县仁民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48元,并处以30%违约金404.4元,共计1752.4元;

2.解除涡阳县仁民药房医保服务协议,并扣除年度全部考核预留金。


滁州医养结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9月,滁州市医保局对国家大数据筛查下发疑似违规住院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滁州医养结合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限定条件、降低入院标准收治、财务账目和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6544.62元。

滁州市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如下:

1.追回滁州医养结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6544.62元,并处以30%违约金88963.39元,共计385508.01元;

2.解除滁州医养结合医院医保服务协议。


宣城市郎溪县毕桥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宣城市郎溪县医保局对郎溪县毕桥镇卫生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郎溪县毕桥镇卫生院存在无相关检测试剂且无报告单收取“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费用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74元。

郎溪县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如下:

1.追回郎溪县毕桥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74元;

2.给予郎溪县毕桥镇卫生院行政罚款3685元;

3.约谈郎溪县毕桥镇卫生院有关负责人,责令立行整改;

4.将该案移送县纪委监委。

池州梅里博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池州市贵池区医保局对池州梅里博爱医院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过度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483.4元。

池州市贵池区医保部门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如下: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483.4元,并处以30%违约金1945.02元,共计8428.42元;

2.中止池州梅里博爱医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3.责令该院立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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