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4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中心综合业务科发布时间:2025-03-24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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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六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六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终止以下4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地址

类别

原因

1

P34152201043

霍邱县照霞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高塘镇振兴大道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2

P34152200366

霍邱县尽心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霍邱县乌龙镇陡岗街道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3

P34152200482

霍邱县敏成大药房

霍邱县孟集镇孟集街道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4

H34150302259

裕安郝昌刚诊所

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新行街道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特此通告。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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