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规定,由裕安区医疗保障局组织评估,结果合格,拟将以下8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辖区 |
地址 |
1 |
裕安区平桥乡齐云社区卫生服务站 |
裕安区 |
裕安区磨子潭路龙华新村15-16# |
2 |
裕安区鼓楼街道下龙爪社区卫生服务站 |
裕安区 |
裕安区光明西路御龙湾小区14号楼106室 |
3 |
裕安区鼓楼街道锥子庙社区卫生服务站 |
裕安区 |
解放北路状元坊11号楼 |
4 |
裕安区鼓楼街道庆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
裕安区 |
鼓楼街西28、29号 |
5 |
六安市裕安区鼓楼街道东门社区卫生服务站 |
裕安区 |
六安市城隍庙巷11-12号 |
6 |
六安博极血液透析中心 |
裕安区 |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鸿丰兴广场正大综合楼4-6楼 |
7 |
六安裕康中医医院 |
裕安区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鼓楼街道云路街四季清风园6栋二层(2035#-2079#) |
8 |
裕安普惠中医诊所 |
裕安区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金融大厦4F |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0564-3376072。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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