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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留言时间:2022-05-06 10:39:4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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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医保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市医保局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2-05-07 17:35:3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不享受生育津贴,企业参保需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不含补缴),第7个月可以享受生育报销相关待遇,产假期满后(158天)可至参保地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得知您目前在合肥市参保,暂未将医保转移至我市,医保转移后如想要了解我市更详细的政策内容,可拨打市直生育保险窗口电话0564-3376079。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