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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职工医保,省内异地门诊报销政策
留言时间:2024-03-28 09:40:3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443
受理单位: 市医保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是六安市直单位职工医保,到省立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异地就诊,门诊有什么报销政策吗? 如果有具体文件,请提供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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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4-03-28 16:17:2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5号)等相关规定:1. 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门诊共济待遇。2.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就医地发生的门诊费用,均不纳入门诊共济保障范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医保中心结算科,联系电话:0564-337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