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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报销问题
留言时间:2023-05-15 10:04:2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642
受理单位: 市医保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请问我无业,我丈夫是企业职工有生育保险,现在怀孕了,请问可以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医院生孩子住院费用吗,如果可以,请问需要办理生育登记之类的吗,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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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3-05-16 19:12:1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如果配偶无工作未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受男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可在生产完,需要填写《男职工生育一次性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婴儿出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领,男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1、顺产:三级医院125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一级医院800元。2、剖宫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600元。如果女方已享受居民医保相应报销,男职工补助予以扣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医保局窗口,联系电话0564-12345医保专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