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19-11-1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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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13号)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两项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经办和信息服务的“四统一”,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两项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参保登记。

(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三)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四)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五)确保合并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保障、人社、财政、卫生健康、税务和人行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有序推进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围绕“四个统一”“两个确保”的主要政策,严密组织,在不加重参保单位和个人负担的前提下,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保持基金收支平衡,保证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平稳过渡。各县区要及时上报合并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规范推动合并工作稳步实施。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解读相关政策,避免“生育保险会取消”和“五险变四险”的舆论误读。大力宣传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重要意义,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合并实施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相关待遇,且有利于提高基金共济能力、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提高管理效率,为推动两项保险合并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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