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和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24-05-06 15:42
字号:

经财政统一安排,2022年起,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纳入市医保局部门“三公”经费,不再单独核算,特此说明。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