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1年度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精神,按照《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民生办〔2021〕15号)和《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我市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自评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自评得20分)
1.项目立项。签订2021年度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按序时进度推进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印发《六安市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六医保秘〔2021〕38号),建立医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医疗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自评得10分。
2.资金落实。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财政安排、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县区级财政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科学测算资金需求,足额安排本级医疗救助基金。截至目前,已累计救助困难群众大重病患者41.36万人次2.26亿元;已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58.29万人次1.5亿元,参保率达100%,圆满完成2021年参保任务。自评得1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自评得30分)
1.项目管理。一是制作抖音宣传小视频、开展医保政策线上有奖问答、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门入户宣讲救助政策、分发宣传单、宣传画等,实现家喻户晓。二是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医疗救助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对申请医疗救助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程序纳入医疗救助。三是积极与民政、乡村振兴和定点医院等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确保医疗救助对象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实现了“一站式”“一票制”报销和救助结算。四是各县区医疗救助对象档案资料齐全真实、规范完整。自评得20分。
2.财务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年度平衡”的原则,对救助对象及时实施救助。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加大对医疗救助实施、救助对象审核、救助程序以及救助资金发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医疗救助的稳健运行提供切实保障。自评得1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自评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2021年度全市共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58.29万人次1.5亿元,参保率达100%,圆满完成2021年参保任务。自评得9分。
2.救助覆盖率。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28%,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住院合规费用年度救助限额达75%。自评得9分。
3.完成及时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票制”报销和救助结算,确保100%完成年度救助目标任务。自评得7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自评得25分)
1.社会效益:不断优化异地结算经办流程,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实行“一窗口”“一站式”“一票制”报销和救助结算服务;深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通过取消或降低起付线,提高或不设封顶线等方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大重病患者的医疗、医药费用负担。自评得9分。
2.可持续影响:坚持政策先行,按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审批,定期张榜公示,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人员身份互认,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自评得8分。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市局成立民生工程调研组于7月和12月,赴各县区调研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检查、督查反映,各县区医疗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完整、真实,入户调查享受救助的对象对医疗救助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市、县区同步于4月和10月开展“走上街头”集中宣传月活动,向群众发放政策问答手册、明白纸,并通过电台、报纸和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医疗救助政策,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自评得8分。
综上,2021年度我市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自评得100分。
二、主要做法
2021年我们紧紧围绕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深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实施。
(一)统一救助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制定出台政策。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等四部门印发《六安市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关于确定低收入人群定额资助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和规范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民生工程宣传方式,开通医保民生工程电话彩铃业务、制作抖音宣传小视频、开展医保政策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门入户宣讲救助政策、分发宣传单、宣传画等,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部署督促指导。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总结提高,按月汇总分析医疗救助报表、台账,通过数据分析,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工作。
(二)统一救助程序,实现规范管理。一是规范救助程序。加强部门协作 ,规范医疗救助的申报、审核和审批程序,做好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大重病患者的救助工作,真正实现医疗救助惠民生兜底线。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医疗救助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县区医保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救助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健康开展。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政策先行,按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审批,定期张榜公示,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统一资金来源,确保救助实效。首先市、县区严格按照市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财政资金配套任务,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账户;根据救助工作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弥补不足,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其次市局定期不定期到各县区督查调研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调研反映,我市各县区医疗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完整、真实,入户调查救助对象与救助档案资料齐全;入户调查享受救助的对象对医疗救助的满意度达到100%,社会公众和困难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及救助程序的知晓度达到90%以上。
三、特色与亮点
(一)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要求,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280元,对特困人员参保给予28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和脱贫人口(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250元的定额资助。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320元,对特困人员参保给予32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给予288元的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56元的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160元的定额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全市脱贫人口参保缴费情况,逐一比对核实参保状态,动态跟踪身份和参保状态变动,第一时间做好参保接续、动态新增参保等工作,真正做到“不落一人、不漏一户”,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全覆盖。
(二)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六发〔2021〕3号)和省医保局等7部门印发《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皖医保发〔2021〕8号)精神,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医保局等7部门印发了《六安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实施分类分档救助。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三)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乡村振兴、民政和医保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人员身份互认,建立健全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核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基本医疗有保障”状况,合理确定因病返贫致贫监测标准。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形成闭环机制,对可能发生因病致贫返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救治。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