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24-07-1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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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单位和省驻六安单位的医疗、生育和城镇居民保险工作具体业务,管理和支付上述各类基金;承担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用统筹管理;指导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三、法定代表人:高先兵     

四、单位领导:高先兵(医疗保障金管理中三级调研员,办公电话:0564-3370313,门牌号:306室。

              袁家发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级调研员),办公电话:0564-3376069,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

              陈家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办公电话:0564-3370097门牌号:319室

                  高国标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办公电话:0564-3376080,门牌号:319室。

              沈翰章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办公电话:0564-3370030,门牌号:318室。

             汪永莉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办公电话:0564-3376068,门牌号:318

五、内设机构

(一)参保登记科。负责全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承担市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变更管理、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数据统计、待遇控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以及与税务部门间业务衔接和数据交换;编制和指导各县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业务,协调跨县区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等工作。(科长张胜男科室人员:张静)办公电话:0564-3377201,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

(二)待遇审核科。负责办理市本级职工医疗(生育)、离休干部(二乙)人员、厅级干部医保费用审核报销。编制市本级和县区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科长:陈冉,科室人员:荣惠 )办公电话:0564-3376079,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

(三)稽核科。负责协调全市协议医药机构的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医保费用专项审查,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查处,协助查办涉及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案件;负责对市直职工发生在联网医药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退报违规费用。运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医保数据分析,对异常数据跟进核查,实施现场稽核。(科长:孙家好科室人员:刘洋、郑苗苗、张雅静)办公电话:0564-3376132  ,3楼302室。

(四)结算科。负责全市参保人员异地联网就医费用核对,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负责市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和跨县区职工、居民医保费用结算。(科长:王洁,科室人员:方划天、张羽办公电话0564-3376076 ,2楼221室。

(五)综合业务科。负责两定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对医保“三个目录”进行维护。负责确定协议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和年度决算。负责建立、维护全市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信息管理系统。负责中心综合协调工作。(科长:暂无,科室人员:苗壮、丁琳)办公电话:0564-3376068 ,2楼204室。

(六)财务科。负责全市及市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报表编报审核、基(资)金运行分析、基(资)金预决算编制。负责协议医药机构费用拨付、账务比对。负责全市及市直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基金运行监测预警分析。(科长:刘珊珊,科室人员: 许欣、许杰)办公电话:0564-3376071, 2楼208室。

(七)统筹管理科。负责拟定市级统筹考核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职工、居民基本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经办标准和业务规范。制定全市大病保险统一招标文件,指导大病保险业务开展。协助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做好基本医保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科长:李博,科室人员:葛为俊)办公电话:0564-3376070, 2楼224室。

(八)信息科。负责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对接和软件安装指导工作、医保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作、市医保局和局属各单位内外网运行维护工作、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及DRGs系统建设工作等。(科长:暂无,科室人员:吴贤仕、刘孝纯 办公电话:0564-3376106 ,3楼310室。  

办公地点: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二楼、三楼       

联系电话:0564-12345(政策咨询)        

邮箱:lasybj@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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