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展情况】 关于印发《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1、起草初稿
《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于3月份正式启动。3-4月,系统梳理门诊慢特病患者2022-2024年的实际医疗花费及用药情况详实数据,初步框定83个病种年度支付限额,草拟《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初稿)》。
2.专题会议讨论
4月30日,召开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方案讨论会,广泛收集科室意见,形成初步征求意见稿。随即下发通知,向各县区和医疗机构征求意见。5月9日,组织各县区、医疗机构相关专家召开慢特病政策及病种限额调整论证会。经充分研讨与论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形成《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及其部门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时间内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条、部门反馈意见1条,其中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已采纳,部门反馈意见未采纳。
4.合法性审查
2025年6月26日,综合各方建议修改后,形成《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送审稿)》,并顺利通过六安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5.正式印发
2025年7月10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进一步论证完善后,正式印发《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六医保秘〔202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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