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25-06-1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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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科室名称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科室职责

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王梅

3370573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3楼306室、309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息、信访、政务公开、营商环境建设(含四送一服)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

2

机关党委

朱业江

3370092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3楼311室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市委巡察、干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主题教育、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双拥、老干部、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结对共建、驻村帮扶、双招双引等工作。

3

待遇保障科

刘芳

3370232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3楼320室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定全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

基金监管科

高国标

3337023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3楼303室

承担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

医药服务管理科

周亮

3370235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3楼305室

贯彻落实医保目录,拟定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6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马佛波

3376031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3楼301室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直属事业单位

1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高先兵

3370313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318室

负责全市单位和省驻六安单位的医疗、生育和城镇居民保险工作具体业务,管理和支付上述各类基金;承担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用统筹管理;指导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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