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分解表(2025年)
序号 | 立案号 | 案由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主管领导 | 主办科室 | 协办科室 | 时限 |
1 | A119 | 完善市域医疗保障工作 共筑人民群众健康防线 | 市医保局 | 市卫健委 | 张涛 | 待遇保障科 | 医药服务科、结算科、行风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专班 | 6月30日前 |
2 | A151 | 关于加强我市辅助生殖技术发展的建议 |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 张涛 | 医药服务科 | 6月30日前 | ||
3 | A186 | 关于加强居民医保资金均衡分配和使用监管的建议 | 市医保局 | 高先兵 | 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工作专班 | 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科 | 6月30日前 | |
4 | A035 | 关于减少域外就医,降低医保支出的建议 | 市卫健委 | 市医保局 | 张涛 | 医药服务科 | 6月30日前 | |
5 | A093 | 关于进一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建议 | 市卫健委 | 市医保局 | 张涛 | 待遇保障科 | 6月30日前 | |
备注:1、属于市局主办的提案,主办科室(责任人)主动与提案人联系并做好回复工作。 2、属于市局分办、协办的提案,主办科室(责任人)积极与分办、协办单位联系,做好沟通协调配合工作。 3、提案形成后按时限节点报办公室统一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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