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2024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总结
1.坚持筑牢防线,优化医保基金运行管理。一是积极推进全民参保,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医保参保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9%以上。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2024年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监测人口25.4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0.87亿元。督促各县区完成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目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7%调整为6.2%,全年为企业减负总金额超2亿元。进一步优化按县域内医共体人头包干预算和区域总额控制预算的“双控”管理模式,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月度预拨、年度清算、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县域医共体按人头包干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调度,探索建立月度结算审核工作机制,力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2.坚持惠民利民,提高医保经办水平。以创建国家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全面实行“柜员式”办理,打造“医保15分钟服务圈”,设立全市医保服务站点2073家,获批省级以上医保服务示范点10家。在积极推进国家和省医保16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落实的基础上,创新落实36项医保高频事项“全市通办”,截至2024年底,“全市通办”系统共办结医保业务16.8万笔。启动手工报销超5万的大额费用“快速办”,实现自申请至拨付7个工作日内办结。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8月1日起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生育津贴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积极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成功开通医保钱包,实现跨省共济。
3.坚持深化改革,增进医保民生福祉。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全年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8.15亿元、大病保险费0.3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9.44亿元、大病保险费6.09亿元;救助143.40万人次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资金5.53亿元。职工门诊共济制度改革稳妥推进,173.65万人次参保职工享受门诊共济报销6982.57万元。2024年1月1日正式上线省内异地自行外出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服务,全市共通过异地平台联网结算170.49万人次,医疗费总金额37.96亿元。落地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病种扩围,跨省累计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6.5万人次,医疗费用7471万元,减少垫资5770万元。连续19年赴上海、南京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为退休后返回上海、南京等原籍居住的六安原三线企业的老军工、老知青们报销医药费。大力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和生育津贴免审即享,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床边即办”,及时报销新生儿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4.坚持数智赋能,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在全省率先上线医保码“一码付”,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82.6%。创新开通血液透析病人“床边结算”和村医走诊“刷脸”移动结算服务,受省医保局的充分肯定。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全面应用,18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和 17家“双通道”药店纳入管理。全面推进门诊慢特病“网上审批”。开通就医费用短信推送,保障参保群众规范就医、明白付费的权益,自2023年6月以来已发送短信522057条。在全省率先上线启用医疗保障电子协议网签系统,全市4927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每年年初协议网签,实现医保定点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一口申报”“跨省通办”,助力医保协议精细管理、高效决策、信息共享。向信用良好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基金预付,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缓解医疗机构运行压力,为其可持续发展赋能助力。开展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的即时结算试点工作,大幅压缩结算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