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医保局落实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序号 |
重点工作 |
牵头责任单位 |
工作完成情况 |
1 |
巩固综合医改成果,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
已完成。积极落实“省26条”举措,聚焦低收入人口、慢特病患者、疑难重症患者三类重点人群,实行转诊病种白名单、转诊智能管理和异地医保费用月度审核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参保人员就医服务管理和低收入人口医保定点管理试点“两项服务管理创新”,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
2 |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全覆盖。 |
市医保局 |
已完成。全市2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167家一级乡镇卫生院纳入DRG付费,实现DRG支付方式全覆盖。 |
3 |
优化医保基金运行管理。 |
市医保局 |
已完成。1.统筹调度,清算基金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风险金提取,确定全市风险金规模4亿元,以后年度按筹资增量部分10%计提风险金;将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结存基金返还县区,主要统筹用于解决2022年以前因实施县域医共体有关县区医保基金结算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解决有关县区与市属医疗机构医保结算费用8677.08万元。 2.降低税率,降低参保单位负担。自2024年2月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由7%降至6%、企业单位由7%降至6.2%,全年为参保单位减负2亿元。 3.出台双预算管理文件,建立医保基金“双预算”管理机制。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年度筹资总额按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按97%作为县区医共体总额预算包干基金,预留3%用于建立市级统筹调剂金和市级对县区医保事业年度绩效考核激励;对年度市域外基金支付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由市属医疗机构和县区按比例分担,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引导医保基金回流市内。 4.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常态化开展月度快报、季度分析、年度通报。重点分析当期参保筹资、基金支出进度、住院人次及住院率、转外就诊率及基金流向和医疗机构运行等指标。坚持每月召开医保基金运行分析会,以问题为导向分别对基金运行形势较差的县区分析预警、提出改进建议,强化县区政府责任,提升医共体牵头医院风险意识和自我管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