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医保出新规,群众得实惠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24-02-0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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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市内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近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六安市医保基金支持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外请专家开展部分病种手术暂行规定》,我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可外请专家开展部分病种手术。

一是界定病种范围。外请专家手术病种包括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结、直肠恶性肿瘤、食管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肝恶性肿瘤、 咽喉恶性肿瘤 、乳腺恶性肿瘤(限定)等八个病种以及纳入市级转诊白名单目录管理手术病种,同时规定外请专家开具的手术全部为四级手术。

二是规定手术台数。外请专家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需测算年度该病种手术台数,当年开展手术台数应达到上年度实际开展手术台数1.5倍以上,独立开展手术台数不低于上年度。先手术后报批的一律不纳入医保基金补助范围。

三是确定支付标准。外请专家手术病种按DRG正常入组结算,年终医疗机构按实际开展病例数在DRG年终清算时给予补助,完成外请专家手术病种达到计划台数50%及以上的,提高相应病组0.6个权重,低于计划台数50%的,提高相应病组0.3个权重。

该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届时将极大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外请专家的优质医疗资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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