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实质建议】关于《关于调整高血压、糖尿病等四种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反馈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经研究,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高血压、糖尿病等四种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我局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3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条。具体采纳与否情况如下:
反馈人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飞风 |
建议取消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特病的起付线,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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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秘〔2020〕13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统筹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及基金承受能力,分病种合理设置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并报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门诊慢特病病种年度支付限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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