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医保局:多措并举创建节约型机关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0-10-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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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医保局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要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有效开展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霍山县医疗保障局节能实施方案》《霍山县医疗保障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股室及二级机构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定期对机关节能、节水、节电及节约办公用品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体职工在工作中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加强制度建设,力求取得实效。制定《霍山县医疗保障局能源资源消耗计量制度》《霍山县医疗保障局节水管理制度》《霍山县医疗保障局节电管理制度》《霍山县医疗保障局电器设备节能操作规程》《霍山县医疗保障局空调机房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准确地统计机关水、电、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燃油等消耗数据,定期总结分析全局能源消耗情况,切实堵塞资源浪费的漏洞,强化对全局节能工作的管理。

加强科学管理,扎实推进创建。在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坚持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既节能又环保;严格控制空调使用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下班时所有耗能设备一律关闭;用水时注意控制出水量,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推行网络办公,建立QQ群、微信群,安全、快捷传达文件精神;注重节约办公用品,打印材料时双面用纸,设立废旧报纸、废旧电池等专用回收箱,减少使用纸杯,办公室用玻璃杯和瓷杯,从源头上厉行节约。

加强节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医保部门节能环保建设,增强干部职工节能意识。通过在办公楼走廊、电梯间等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将节约意识逐步变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资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节约型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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