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民生工程每周四问(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0-04-1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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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哪些人可以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

答: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按规定报销。

2问: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答: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3问:我市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的对象有哪些?

答:保障对象为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动态管理。

4问:特殊人群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有什么规定?

答: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凭残疾证)、特困供养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免除住院起付线。重点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免除参保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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